《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
重点排放单位: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通过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报告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报生态环境部汇总。
非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
温室气体种类: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目前纳入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 氮(NF3)七种。
电力行业首先纳入全国碳市场:
(1)电力行业碳排放量较大,其减排效果直接影响全国碳排总量。
(2)电力行业企业多,碳市场参与度高,有利于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和参与度,推动碳市场发展。
(3)电力行业是支柱产业之一,其减排可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已超过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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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有哪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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