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商品将零关税,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
10月17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塞尔维亚国内和对外贸易部部长莫米洛维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
中塞自贸协定的签署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的重要举措,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又一重要实践,也是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
中塞自贸协定谈判于2023年4月启动,9月底实质性完成。协定签署后,双方将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法律审批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
双方零关税产品将达90%
中塞自贸协定重点就货物贸易作出相关安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自由化水平高。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
二是产品覆盖面广。塞方将中方重点关注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部分农水产品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
中方将塞方重点关注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
三是便利化措施实。双方将深化海关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并对简化贸易程序、风险管理、透明度、预裁定、“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合作与磋商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引入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企业享惠。
中塞双方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仅有利于扩大双边贸易,而且有利于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和产业链融合,更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
前8月双边贸易总值近200亿元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塞尔维亚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2022年,中塞双边贸易额35.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中塞双方通过自贸协定将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为双边经贸合作建立新的制度性安排,为两国企业创造更加优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动能。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1-8月,中国与塞尔维亚进出口总值达198.0亿元人民币,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21.9%。其中,中国向塞尔维亚出口120.0亿元,同比增长19.5%;自其进口78.0亿元,同比增长25.7%。
其他多个领域将加强合作
根据中塞自贸协定,在投资与服务领域,中塞双方同意在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方面开展合作,包括分享交流投资信息、提高投资环境的透明度、简化申请核准程序等。同时,双方将根据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努力实现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和市场开放,以期在双方之间达成服务贸易自由化协定。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双方将遵循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原则和规定,并通过协调与磋商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
在竞争领域,双方在承认竞争执法独立性的基础上,就应遵循的企业竞争规则作出规定。此外,双方还同意加强卫生和传统中医药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