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货物申报更新,删除8种随附单证
针对部分出口管制商品增加申报提示,提醒企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单证编号请企业按规范录入表头“许可证号”栏目。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4年11月20日20: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对报关单“随附单证及编号”栏目进行调整,删除8种随附单证,具体8种随附单证代码如下:
(1)进口许可证(代码“1”(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代(2)码“2”)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代3)码“3”)
(4)出口许可证(代码“4”)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代码5)
6)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代码为“G”)向)
(7)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代码为“x”
(8)出口许可证件(边境小额贸易)(代码为“y”)
2、如企业申报时涉及提交上述8种随附单证,请在报关单表头“许可证号”栏目处录入单证编号
3、针对部分出口管制商品增加申报提示,提醒企业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相关单证编号请企业按规范录入表头“许可证号”栏目。

作者:关务尹主任
发布时间:11-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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