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税调整、合法避税与减免及纳税争议解决和数字化海关监管模式对进出口企业发展的影响
高级研讨班
2024年,是我国14.5规划运行的第四年,也是二十大之后中美关系进入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关键时期。随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全面启动,以及中国海关AEO制度的逐步实施,特别是中国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后,外贸及相关企业诚信经营更显重要。
以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扩大开放为目的2024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为8957个。为了使进出口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数字化海关监管模式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2024年国际贸易“碳关税”及主要国家关税情况,特别是我国2024年的关税调整的目的及详情,尽快缩短年度关税调整和配额管理的磨合期,并且能够利用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审定,商品归类进行“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操作,规避纳税争议,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关务成本,特举办此次高级研讨班。本班由海关实务派专家以案例解析方式进行授课及答疑。
本课预期收益:
1、懂得2024年关税调整要点;
2、懂得进出口关税调整目的及税率适用;
4、学会合法避税技巧;
5、提升关务及风险控制能力;
6、避免“三不懂”现象发生,做明白的纳税义务人。
前述一
数字化海关监管模式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监管前置、方便快捷)
一、科技兴关 --- 历史回顾
二、14.5期间海关监管重点将逐步调整
三、海关数字化监管模型(风险前置管理)
四、数字化海关监管架构
五、海关数字化管理实施
六、预期效果
七、弊端
前述二
2024年国际贸易“碳关税”征收及主要国家关税情况
一、“碳关税”征收
1、何谓“碳关税”
2、欧盟碳关税实施日期
3、碳关税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二、2024年1月1日起,俄罗斯将石油出口关税降至零!
三、2024年起产自新西兰的进口乳制品将全部实现零关税
四、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
附件:清单
五、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
第一节 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
第一部分 关税的基本概念及我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及代征税种类
一、关税定义
二、关税的课税对象
三、关税的征收对象
四、关税的作用
五、关税调整的正面作用
六、关税调整的负面影响
七、我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及代征税的种类(图表)
附件1:进口货物税费计征方式
附件2、进口关税税率种类(就低计征)
第二部分 2024年关税调整概况
一、2024年税则税目调整目的及税目总量
附件:2020-2024年 近年税则税目数量调整概况表
二、2001--2023年进口关税总水平比对
三、2024年进口暂定税率调整概况
四、2024年部分提高进口关税商品
五、2024年关税配额税率
六、2024年对30个国家或者地区实施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七、2024年出口关税税率
八、2024年税则税目调整
九、2024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十、2024 年粮食(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十一、2024 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十二、202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附件:2023年非国营贸易企业名单
十三、202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十四、 2024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
十五、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第二节 2024年风险规避及合法避税
第一部分 风险规避
一、依规申报,规避“申报要素”风险
二、跟踪申报,规避“海关行政裁定”失效风险
三、规范申报,规避“子目错误”风险
四、依法申报,规避“特许权使用费”漏报风险
五、如实申报,规避“特殊关系”风险
六、准确申报,规避“完税价格”风险
七、备案申报,规避“公式定价”风险
八、正确申报,规避“原产地”风险
第二部分 合法避税与增加出口退税技巧
一、无法逾越的商品归类“有列名归列名”
二、利用“专用零件”与“通用零件”合法避税
附注:通用零件与专用零件区别
附件、货品是否属于通用性货品,如贱金属制的普通螺母;塑料制普通包装袋、纺织纤维制的包装袋。见十五类类(贱金属及其制品)注释对于“通用零件”范围的定义
三、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税
四、利用“报验状态”合并、拆散进出口货物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
合法避税
1、合并进口避税
2、分开申报避税
3、分别进口避税
4、单独申报避税
5、合理安装避税
增加出口退税
1、拆、合出口影响出口退税:
2、加工深度影响出口退税:
3、商品用途影响出口退税:
4、商品规格影响出口退税:
5、商品状态影响出口退税:
五、利用原产地规则合法避税(2023年税率)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确定规则
一、原产地规则的含义
二、原产地规则的类别
1、优惠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规则
第四节 进出口货物税收三大减免
一、法定减免及指向
二、特定减免及指向及审批要点
1、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审批要点
附件1《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2、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及审批要点
3、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及审批要点
4、贷款项目进口物资及审批要点
5、重大技术装备及审批要点
6、特定区域物资及审批要点
7、科教用品及审批要点
8、科技开发用品及审批要点
9、救灾捐赠物资及审批要点
10、扶贫慈善捐赠物资及审批要点
11、残疾人专用品及审批要点
12、集成电路项目进口物资及审批要点
13、海上石油、陆上石油项目进口物资及审批要点
14、远洋渔业项目进口自捕水产品及审批要点
15、无偿援助项目进口物资及审批要点
三、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海关监管期限
四、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海关监管解除
五、临时减免指向
第五节、关税的退还
一、退还范围
二、退还方式
第六节 纳税义务人救济方式
一、主动披露救济
二、海关事务担保救济
三、海关行政裁定救济
四、海关行政复议救济
第七节 相关问题释疑
1、海关审价时纳税义务人的两大误区是什么?
2、如何回应海关价格质疑?
3、如何回应海关价格磋商?
4、海关在价格核查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5、我们的申报价格不被海关接受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给海关?
6、海关会因为进口同样商品而两次报价不一致,认定有走私嫌疑吗?
7、转口贸易货物,如何申报原产地?
8、以中性包装形式进口的货物,如何申报原产地?
9、什么是走私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