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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生效实施。根据外交部领事司相关要求,上海市贸促会商事认证部将于11月7日起开展代办上海市外事办附加证明书认证业务,非《公约》缔约国的领事认证业务不受影响,可正常申办。附加证明书的办理费用较低、申办流程简便,出证周期规律,建议各相关企业在《公约》生效前,暂缓办理《公约》缔约国的领事认证文件。我部将于近日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与附加证明书相关的申办流程、费用及周期等详细内容,请悉心留意。
附件1:《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
附件2:中国签发附加证明书式样(带印鉴、签字版本)
上海市贸促会商事认证部
附件1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
(截至2023年10月23日)
亚洲(22个):
中国、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巴林、文莱、格鲁吉亚、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国、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沙特、新加坡、塔吉克斯坦、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
非洲(16个):
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毛里求斯、摩洛哥、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舌尔、南非、突尼斯
欧洲(44个):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黑山、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士、乌克兰、英国
北美洲(21个):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国
南美洲(12个):
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圭亚那、巴拉圭、秘鲁、苏里南、乌拉圭、委内瑞拉
大洋洲(10个):
澳大利亚、库克群岛、斐济、马绍尔群岛、新西兰、纽埃、帕劳、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
注1:上述名单中,《公约》将于2024年1月11日对加拿大生效,中国和加拿大之间将于当日开始适用《公约》。
注2:上述名单中,《公约》将于2024年6月5日对卢旺达生效,中国和卢旺达之间将于当日开始适用《公约》。
注3:上述名单中,印度对中国加入《公约》提出异议,《公约》在中国和印度之间不生效。
注4:中国与其不承认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公约》成员间不适用《公约》。
附件2
中国签发附加证明书式样
(带印鉴、签字版本)
下载地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filedownload/75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