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响应国家的“双碳”目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踏上减排之路。企业在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之前,首要任务是摸清企业的碳排放现状,而量化企业碳排放的第一步是识别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即找出哪些设施/工艺流程/行为会导致温室气体的排放。
那么排放源包括哪些?该如何确定呢?本文就将带大家了解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类别及其披露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源类别
国内外标准排放源类别对比
温室气体排放源类别
温室气体排放源,通常可分为由公司拥有和控制的资源产生的排放(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由公司活动导致的、发生其他公司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产生的排放(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为便于描述直接与间接排放源,提高透明度,以及为不同类型的机构和气候政策与商业目标服务,《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将温室气体排放源分为三类,即:
范围一(直接排放):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定义:企业自身在营运过程中一系列活动直接产生的排放结果。
范围二(间接排放):电力、蒸汽和热力/冷气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定义: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设备或运营消耗的外购能源所产生的间接排放,包括电力、热能、蒸汽、冷气等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所谓外购能源,是指通过采购或其他方式进入企业内的能源。
对许多公司而言,外购的电力是其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之一,也是减少排放的关键。通过对范围二的核算,企业可以更好地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成本并改变用电方式,并通过投资能效技术和改进节能措施来减少用电量。另外,新型的绿色电力市场也为企业提供了转用低温室气体强度电力的机会。
范围三(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定义:企业在范围二以外的间接排放,包括企业供应链及企业上下游可能产生的所有排放。
范围:排放源主要分为以下15个类别
上游(8个):商务出行、外购商品与服务、与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上游资产租赁、上游运输与配送、外购资本商品、员工通勤
下游(7个):销售产品的使用、下游运输与配送、销售产品的废弃处理、下游资产租赁、投资、销售产品的加工、特许经营
国内外标准排放源类别对比
目前,国内和国际对于企业温室气体量化都颁布了相应的标准,不同标准对于需量化的排放源要求也不同。
国内标准
我国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用于指导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国家发改委也分批次组织制定并发布了24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目前的电网、钢铁、化工、水泥、陶瓷、食品等企业提供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核算方法。预计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开启与成熟,后续纳入行业的不断扩大,相关行业温室气体量化指南将会进一步修订。
国际主要标准
GHG Protocol,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联合建立。其宗旨是制定国际认可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标准,并推广其使用。GHG protocol 自2009年发布以来已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并采用。
ISO 14064,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旨在帮助组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及移除的量化报告。ISO 14064-1是企业层面碳核算,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基础标准,最新版为2018年更新修订版。
92%的财富500强公司在响应气候披露项目(CDP)时都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了GHG Protocol。另外,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也强烈建议企业使用GHG protocol和ISO14064-1标准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