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务合规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何用好海关制度的改革红利?
在关务合规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何防范走私犯罪风险?
为什么要紧密关注海关法?
How can companies make good use of the benefits of customs reforms?
What should companies pay attention to in customs compliance?
How can companies prevent the risk of smuggling crime?
Why should companies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Customs Law?
随着自由贸易港(区)等以及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出现,海关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利用好海关红利?应该如何合规?
企业用好海关制度改革红利的关务建议
一是注重诚信合规经营,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AEO制度是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即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给予认证企业相应的通关便利的一种国际通行制度。近年来,海关积极推进AEO制度改革的同时,也积极支持AEO国际互认合作。目前我国AEO互认已覆盖48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得到中国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也可以在该48个经济体充分享受互认便利。如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获海关AEO高级认证资质以来,已与和中国有互认的多个“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贸易往来,充分享受海关国际互认带来的各项贸易便利化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和风险。
在去年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新规生效前,我们参加了海关总署立法意见征求会,并代为反馈企业意见,建议企业积极对标海关企业认证标准,加强关务合规能力,力争提升信用等级。
▲ 大铲海关调研
二是用好进博会政策红利,扩大优势产品出口中国。
进博会为世界各国产品提供了绝佳的“展品变商品”的平台。西门子医疗五度赴约,曾亮相第四届进博会的西门子医疗Atellica急危重症解决方案已经获得多笔订单,其中超过40%已经在各地医院装机并投入使用。因此今年西门子进博会主展台面积扩大近50%。
海关从第一届进博会起就出台了多项支持进博会的便利举措,方便展品入境、参展及展后处置。建议中外企业充分理解展品与后续货物贸易的海关制度,提前做好参展规划,扩大优势产品出口中国,提升自身的国际市场份额。
在首届进博会前,海关法研究会就受上海法学会委托完成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法律制度研究》课题并出版专著。今年研究会又在完成了《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学术建议稿撰写后,在市人大财经委进博会立法专家座谈会上提出了立法建议。
三是用足RCEP政策,先期筹划择优享惠。
有人以为RCEP与中国现有的双边FTA适用范围存在叠加,其实,各FTA关税待遇与通关规则存在不同。因此,建议企业深入研究我国与RCEP成员国间的国别最优关税减让承诺,根据自身产品和供应链特点,在叠加的各协定中提前筹划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税率或便利化措施。同时,借助RCEP各国海关程序、检验检疫等便利化措施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区域物流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尤其要用好具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熟悉证书申领、自主声明、经核准出口商认证等各项业务,深度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动态调整。
▲ 访问德国海关学院
企业在关务合规中应注意的问题
海关业务涉及国家安全的诸多方面,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资源、核、生物与海外利益等。企业在办理海关业务时,需在上述诸多方面专业审慎地守法合规。
在关务合规传统领域(如税则归类、海关估价与原产地规则)中,由于产品技术性专业性强,产品成分多元,加工工艺复杂,产业链跨国布局且高度碎片化,因此,企业如对货物归类、估价、原产地以及是否属于禁限性质存在模糊认知,不仅不能合法用足政策红利,有可能会引起承担行政、刑事法律责任,还会导致自身海关企业管理信用(AEO)降级。
因此,进出口企业可考虑在货物进出口前就关务咨询专业智库意见,或者提请海关作出行政裁定或预裁定,以免因涉嫌逃避限制类管制引发相关调查导致不必要的损失。我建议企业关注《海关法评论》杂志,它是国内唯一定期公开发行的海关法专业类出版物。该刊收录了来自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海关、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来自律师事务所等理论与实务部门资深专家所撰新规解读、实案分析与专业建议,处于业界合规研究的前沿。
▲ 工作场景
企业还要注意走私犯罪风险
企业还须注意走私犯罪风险,重视刑事合规。
中国的走私犯罪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参与走私的不仅有常规企业、犯罪团伙,还有普通的“水客”。走私的对象五花八门,涉及一般货物、违禁品、珍稀动植物等。中国的走私犯罪法律规定是世界上规定得最全面、最具体的国家之一。从刑事政策上,走私犯罪也历来是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之一。海关近年来查获的走私案值在千亿元左右。
从企业信用和合规来看,如果企业行为涉及走私问题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仅可能承担刑罚“双罚制”的法律后果,而且其信用等级将下降为“失信企业”,面临海关的严格监管,例如企业进出口货物会面临80%以上查验率;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还须全额提供担保,海关还会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等。在疫情期间,跨境从事走私还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其后果还会连带影响整个行业,对脆弱的供应链造成致命的打击。例如前不久深圳出现跨境货车司机夹带货物走私,同时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防治疫情传播,地方政府将深港陆路通关运输指标削减了一半多,对整个物流运输行业都带来了消极影响。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海关缉私局共同努力,设立举办了常设性“走私犯罪研究分论坛”,从侦查、检察、审判、辩护等多角度出发,研究成果将更有助于企业合规经营。
应该紧密关注海关法
海关法在涉外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我国海关直接适用的法律有《海关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安全法》《船舶吨税法》等7部,间接适用的有20多部。随着国家进一步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今后海关法域外适用将成为新的焦点。
海关法同时也是服务企业,便利国际贸易的重要法律,已有的便利通关、AEO、行政裁定和海关担保制度等不仅将进一步发挥服务企业的重要作用,围绕通关制度改革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也将会越来越重要。
因此,企业与利益相关者都有必要紧密关注海关法的现状与发展,提前筹划、充分准备、守法合规、行稳致远。
作者简介陈晖,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会长,教授,法学博士后和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