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中的 “贸易国(地区)” 具体怎么填写?需要注意
报关单“贸易国别(地区)”栏合并了原报关和报检项目,填报要求未变,强调商业性交易与货物所有权。特殊情况下,如三方贸易、综合保税区货物、展览品、大熊猫等,填报规则有特定指导。
一、报关单 “贸易国别(地区)” 栏的来源
随手一搜,就看到有些文章遇到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就强调这是报关单填制新要求云云,好像这是新增加的项目一样。其实不然,“贸易国别(地区)”栏为原报关项目的“贸易国(地区)”和原报检项目的“贸易国别”合并为“贸易国别(地区)。其填报要求并未发生改变,预期未来也不会再做任何调整。
报关单中,“贸易国(地区)” 是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公告增加的栏目,填报要求是:
填报对外贸易中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的国家(地区)。进口填报购自国,出口填报售予国。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无实际进出境的,填报“中国”(代码142)。
报检单中,《报检单填制规范》对“贸易国别(地区)” 的填报要求是:
填报合同关系人所在国别。以合同提示为准,需与报关单一致。
由此可见,报关单和报检单的要求基本是一致的,这个项目的填报是基于中国对外贸易统计的需求。
二、填报要求分析
目前,我们报关单填制执行的是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公告发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其中对“贸易国(地区)” 的填制要求是:发生商业性交易的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填报货物所有权拥有者所属的国家(地区)。
这里有三个要点值得关注:
第一,商业性交易。所谓商业性交易是指机构单位之间根据签订的协议让渡所有权或使用权形成新的资产或负债产生的金融流量。简单来说,就是基于商业目的开展的交易行为,可能产生货物流和资金流的转换。当发生商业性交易时,原报检单填制规范就很直观 “填报合同关系人所在国别,以合同提示为准”,就是进口货物填合同上的卖方,出口货物填合同上的买方。如:一般贸易、易货贸易、其他进出口免费都是属于商业性交易。
第二,未发生商业性交易。当与一个国家(地区)开展的进出口活动并未发生实质性买卖行为时,则失去了统计与该国家(地区)贸易往来数据的必要性,此时该栏目不能为空,所以应填拥有货物所有权一方的所属国家(地区)。如:暂时进出境货物、维修进境货物、进料料件内销等都是未发生商业性交易。
第三,申报报关单的时机是否为货物实际进出境,如果申报只是物流作业则并未发生商业性交易。
如果从统计的角度来看,也是有非常明确的判定方法的:
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8〕125号)的有关说明
8. 贸易国(地区)
进出口货物的贸易国(地区)按照对外贸易中与境内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的外方所属的国家(地区)统计。
由此我们更加明确应以对外贸易合同为准。但是报关企业中有的人习惯看提单,但是提单中的Shipper只是托运人而已,甚至是受卖方委托办理托运的第三人而已。
三、发生三方贸易或中转时怎么办
这里填报要求并未发生变化,依旧以 “商业性交易” 为基准进行判断。我来举三个例子来进行分析
例1、中国境内A企业与中国香港B企业签订合同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德国C企业启运经由香港转船后抵达中国境内。
分析:此案例中B企业分别与A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以及与C企业签订采购合同,B企业与A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才作为中国海关进口申报时的依据,且A企业需向B企业支付货款,即产生商业性交易。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中国香港】。
例2、中国境内A企业与中国香港B企业签订合同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德国C企业直接运输抵达中国境内。
分析:此案例中虽然货物由德国直接运抵中国境内,但是采购合同是境内A企业与中国香港B企业签署,且A企业需向B企业支付货款而非向德国C企业支付货款,即与B产生商业性交易。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中国香港】。
例3、中国境内A企业与德国C企业签订合同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德国C企业启运经由香港转船后抵达中国境内。
分析:此案例中虽然货物在香港进行了转运,但是转运过程仅是基于物流需要进行的,与任何香港第三方未发生商业性交易。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德国】。
四、特殊情况下的填报
例4、中国境内A企业与德国C企业签订合同进口一批货物,货物自德国C企业启运经由香港转船后抵达中国境内,按C企业要求将购货款支付给越南B公司。
分析:虽然货款并未支付给贸易合同中的卖方,但根据前面公告〔2018〕125号的规定,贸易国(地区)栏还是应填【德国】,因为存在间接支付的问题,而直接交易方并未改变。
例5、销售给综合保税区内某工厂的二线入区货物
分析:交易方都是中国企业,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中国】,区内企业一线出区的,卖给谁就填谁了。
例6、运至综合保税区内某物流企业的二线入区货物
分析:相关方运至综合保税区仅是为了物流作业,申报二线入区报关单时物权还未转移,所以贸易国(地区)栏应填【中国】,区内物流企业申报的一线出区报关单才应当填报实际的境外相关方所在国(地区)。
例7、加工贸易电子手(账)册的进料对口和来料加工
分析:如果是来料加工,则应如实填报境外相关方,因为其掌握物权;如果是进料对口,则可能料件进口报关单和成品出口报关单上的贸易国(地区)各不相同。
例8、中国境内企业生产的从产品,以展览品方式暂时出境
分析:因为物权在展览期间自始至终归属于中国,所以无论是出口报关单还是复运进境的报关单,贸易国(地区)栏均应填【中国】。
例9、大熊猫进出境
分析:中国目前不会把大熊猫进行买卖,只有租赁,据说一年租金700万美元呢,只有租金的那张报关单的贸易国(地区)填写对方国家(地区),另一张报关单的贸易国(地区)还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