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内部审计、贸易安全要素
2005年6月,在世界海关组织第105/106届理事会年会上,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国海关积极响应世界海关组织的倡议,在会上签署了实施《标准框架》的意向书。随后,中国海关积极进行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初步建立起中国海关的AEO制度,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至今经过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3.0版本)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相关认证标准以2021第251号海关总署令及2021海关总署第88号公告发布,并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要点:
1.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2.优化信用等级(3类高级认证、注册登记、备案企业、失信企业)
3.落实守信激励原则,进一步提升守法企业获得感。
4.落实国务院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信用修复制度。
经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不仅能够在国内享受通关等便利,而且在与中国海关签署了互认协议的国家也能享受同样的通关便利。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守法自律,争取率先跻身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行列。
为使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国际运输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现特邀原海关AEO认证指导人,海关业务培训专家,现场研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立法目的、法律渊源;
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3.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整备要素(软、硬件,规章制度);
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授课大纲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一、AEO制度简介
二、3.0版本修订要点及目的
三、关于企业分类管理
四、关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关于海关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六、关于国际互认
七、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公示
八、关于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和程序
九、关于失信企业的认定标准、程序和信用修复
十、关于失信企业适用管理措施:
十一、关于高级认证企业管理变更
第二节经海关高级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的红利
一、在中国海关方面可以获得的红利(12+17项红利)
二、在中国其他政府部门、银行方面可以获得的红利
三、在境外可以享受的红利
第三节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 有关内容及整备要素
第四节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标准)》 有关内容及整备要素
第五节 “内部审计控制”整备
一、内部审计重要性及意义
二、所及内容
三、出入境特殊物品内部审计控制要素
四、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内部审计控制要素
五、进口食品内部审计控制要素
六、法定检验商品内部审计控制要素
第六节 “贸易安全”整备
一、通用标准部分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附件:“贸易安全”部分规章制度编写要素
参加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报关企业、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关务员、单证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跨境电子商务个人。大专院校报关、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专业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