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巴西无单放货的事情
自巴西财政部于2013年5月6日起执行1356号法令对2006年10月2日发布的680号法令部分条款做出修改以来,巴西的无良进口商就开始了各种无下限的操作,国内发货人,货代和船公司也被坑,尤其是最近全球经济整体下行,这种无单放货现象尤为猖獗,出口巴西的各位一定要擦亮眼睛,最好是出口前收到全款再发货,毕竟多数人都抵不过金钱的诱惑.
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巴西财政部于2013年5月6日起执行的1356号法令,根据新规,进口货物清关完毕后,进口方可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巴海关执行的是先清关后提货的程序,之前规定进口方或货代在清关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等文件。新规出台后,进口方(收货人)或货代需拿正本提单(MB/L),去船公司换取交货单(D/O)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毕后海关货物放行证明提货,无需出事正本提单。
据巴西财政部海关管理司解释,本次条款修改的目的是提高清关效率,简化进口程序,不影响正常国际贸易的物权交割。但新政在实施过程中银行、出口企业、货代以及船代都面临不同风险,进口商可以在未结汇情况下提走货物.下面我们分别从理论和实际案例中来看看到底是怎样的骚操作让巴西收货人钻空子把货提走的
一.巴西无单放货的是怎么操作的
从流程上来看,巴西海关执行的也是和国内一样先清关后提货的程序,进口申报由当地进口方或其代理进行,申报时,都是需要提交正本提单的。2013年,巴西相关法令更改后,进口方或货代需拿正本提单(MB/L)去船公司换取交货单(D/O-DELIVERY ORDER)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毕后凭海关货物放行证明提货,无须再出示正本提单。进口方在最终提货环节凭海关货物放行证明即可提货,无须再出示正本提单。
关键的来了, 当收货人在外贸系统注册后,根据对其相应条件和因素的综合分析后,进口货物海关通关通道由外贸系统(Siscomex)进行选择。一旦进口货物被选择从海关绿色通道通关,则货物本身及通关所需文件即可全部免检,自动通关。由此可见,巴西的进口货物运抵巴西目的港后,海关的通关通道由巴西相关外贸系统进行选择。在进口货物运抵巴西目的港后的清关提货环节中,承运人对货物或放货的控制在于进口方需凭正本提单(MB/L)换取交货单(D/O-DELIVERYORDER)后再到海关进行清关这一环节。一旦进口货物被外贸系统(Siscomex)选择从绿色通道通关,由于免检货物本身及相关文件而自动通关,则进口方即可在货物清关程序中未出示正本提单或未凭正本提单(MB/L)换取交货单而自动通关,并凭清关完毕后的海关货物放行证明提取货物,在最终提货环节无须再出示正本提单。在此过程及环节中,由于绿色通道免检货物本身及通关所需文件而自动通关,承运人可能对进口方凭正本提单(MB/L)换取交货单(D/O-DELIVERYORDER)后再到海关进行清关这一环节无法进行有效控制。
从整个流程来看,无单放货的收货人是光明正大的走正常程序提走货物的!因此在多起无单放货的案件中,发货人最后都败诉.
二.实际案例:
1.2020年6月,湖北某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巴西某公司达成合作,向后者出售一批价值714,616.69美元的汽车零部件,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D/P(即期付款提单),贸易方式为FOB,由巴西买家指定承运人。
2020年10月,货物抵达维多利亚港,巴西买家却迟迟没有付款,湖北卖家多次提醒其付款并提货,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经查实集装箱已经被巴西买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提走了!
2.2018年10月,绍兴RX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国外收货人BVDA出口交付一批织物,通过海运方式从中国宁波出运一批货物至巴西Navegantes。2019年2月4日,集装箱到港卸至目的港码头,并在巴西SISCOMEX系统办理了相关登记。2月6日,该集装箱被转移至海关监管仓库并自动锁定。2月8日,涉案集装箱被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走,发货人将近6万多美金尾款未收回.
三、应对策略
建议发货人在合作前,应先调查对方资信情况,尽量在发货前收回货款,可请求对方提供合适的履约担保,并购买中信保等相应信用保险。